我院喜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
作者:文章来源: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:2010-02-09浏览次数:6292

2月8日,从市文明办传来喜讯,经我院申报、市文明委推荐,省文明委评定,省委、省政府批准授予我院2009年度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
近年来,学院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建设文明高校。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。连续三年获市中心组学习A级单位。二是坚持校企合作,走产学研相结合办学道路,架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。锤炼了理想信念坚定、业务素质好、工作能力强、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;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优秀高技能人才。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营建文明校园。学院进行较大规模的校园改造和基本建设,校园环境优美,确立“严谨、求实、创新、和谐”的校训,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。四是加强民主管理,依法治校,提高效能,保障有力。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坚持民主集中制,推进院务公开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办学水平位居全省前列。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省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单位,名列第三。建成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实训基地。在省级品牌专业(1个)、省级示范专业(3个)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(2个)、省教学名师(2名)、省专业带头人(3名)、精品课程(国家级1门、省级12门)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,教学质量名列前茅。获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。连续三年向毕业生提供300%以上就业岗位,连续三年就业率在省属高校排名第一。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10所就业率高的院校,我院在省属高校排名第一。

鉴于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做的努力,在获市文明单位、市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基础上,按照《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评比考核办法(试行)》及《辽宁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授予我院为省文明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