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》(GB/T18205-2012)及《辽宁省卫生计生委、教育厅<辽宁省高等院校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>》(辽卫函字[2014]17号)、《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锦州市教育局<关于印发驻锦高校量化工作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的要求,切实做好我院卫生工作,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,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,学院决定在全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
1、成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
组 长:徐继春
副组长:孙承智
成 员:杨雨松 、吴景禄、郑毅、王旭、赵占春、马英强、常海涛、裴洪刚、高文忠、何成江
学院设立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杨雨松
2、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
(1)量化分级管理机构负责人:孙承智
(2)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负责人:杨雨松、赵占春
(3)传染病防控相关负责人:裴洪刚
(4)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:常海涛
(5)生活饮用水相关负责人:马英强
(6)生活环境相关负责人:高文忠
(7)公共场所卫生相关负责人:赵占春
(8)校医院(卫生所)相关负责人:裴洪刚
二、工作目的、意义
量化分级管理,是学院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提升及实施,是学院内涵建设的具体举措;是工作目标化管理的改进和实施,也是开展内部相关工作达标创优活动;是树立学院形象、接受社会监督及执法部门评价;是优化我们的队伍建设,规范我们的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。
三、工作目标
通过在全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,实现卫生监督向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,提高我院的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安全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等工作的整体水平,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。
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,在辽宁省高等院校公共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评定中,增创A级卫生公共场所。
四、实施步骤
(一)培训阶段(2015年3月底完成)
召开全院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,明确部门分工和主体责任。我们执行上级执法部门的监督评价工作,必须积极、主动参与;创优达A级是我们共同的目标,也是借机宣传、树立学院形象。
(二)自查阶段(2015年4月3日前完成)
相关部门要按照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对照检查,查找不足,完善相关制度、方案、记录等。参加人员:全体项目负责人
(三)督导阶段(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)
邀请锦州市计生委同志解析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评查标准,指导我院量化分级管理工作。参加人员:全体项目负责人
(四)整改阶段(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)
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例会,解决工作遇到难点问题。参加人员:学院领导及全体项目负责人
(五)验收阶段(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)
学院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检查、打分。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按项目负责人拆解任务,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折算分数,总分90%以上为A级,C级:60%,B级就是2者之间。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汇总检查结果,检查结果经院长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向全院公示
五、工作任务(见附表3 — 附表8)
1.附表3
辽宁省高等院校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安全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2.附表4
辽宁省高等院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3.附表5
辽宁省高等院校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4. 附表6
辽宁省高等院校校医院(卫生所)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5. 附表7
辽宁省高等院校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
6. 附表8:
部门负责人卫生量化分级工作任务
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
2015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