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

作者:文章来源: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:2015-03-01浏览次数:1997

为认真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》(GB/T18205-2012)及《辽宁省卫生计生委、教育厅<辽宁省高等院校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>》(辽卫函字[2014]17号)、《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锦州市教育局<关于印发驻锦高校量化工作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的要求,切实做好我院卫生工作,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,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,学院决定在全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1、成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

组  长:徐继春

副组长:孙承智

成  员:杨雨松 、吴景禄、郑毅、王旭、赵占春、马英强、常海涛、裴洪刚、高文忠、何成江

学院设立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:杨雨松

2、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

(1)量化分级管理机构负责人:孙承智

(2)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负责人:杨雨松、赵占春

(3)传染病防控相关负责人:裴洪刚

(4)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:常海涛

(5)生活饮用水相关负责人:马英强

(6)生活环境相关负责人:高文忠

(7)公共场所卫生相关负责人:赵占春

(8)校医院(卫生所)相关负责人:裴洪刚

二、工作目的、意义

量化分级管理,是学院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提升及实施,是学院内涵建设的具体举措;是工作目标化管理的改进和实施,也是开展内部相关工作达标创优活动;是树立学院形象、接受社会监督及执法部门评价;是优化我们的队伍建设,规范我们的相关工作流程和制度。

三、工作目标

通过在全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,实现卫生监督向定量的动态管理转变,提高我院的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安全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等工作的整体水平,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。

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,在辽宁省高等院校公共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评定中,增创A级卫生公共场所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(一)培训阶段(2015年3月底完成)

召开全院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,明确部门分工和主体责任。我们执行上级执法部门的监督评价工作,必须积极、主动参与;创优达A级是我们共同的目标,也是借机宣传、树立学院形象。

(二)自查阶段(2015年4月3日前完成)

相关部门要按照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对照检查,查找不足,完善相关制度、方案、记录等。参加人员:全体项目负责人

(三)督导阶段(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)

邀请锦州市计生委同志解析卫生量化分级评分评查标准,指导我院量化分级管理工作。参加人员:全体项目负责人

(四)整改阶段(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)

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例会,解决工作遇到难点问题。参加人员:学院领导及全体项目负责人

(五)验收阶段(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0日)

学院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现场检查、打分。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按项目负责人拆解任务,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折算分数,总分90%以上为A级,C级:60%,B级就是2者之间。学院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办公室汇总检查结果,检查结果经院长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向全院公示

五、工作任务(见附表3 — 附表8)

1.附表3

 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高等院校传染病防控、食品安全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
2.附表4

 辽宁省高等院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
3.附表5

         辽宁省高等院校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

4. 附表6

 辽宁省高等院校校医院(卫生所)卫生监督管理量化评价记分表

5. 附表7

辽宁省高等院校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

6. 附表8:

部门负责人卫生量化分级工作任务

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

2015年3月1日

 

附件1. 附表3下载

附件2.   附表4下载

附件3.   附表5下载

附件4.   附表7下载